中国工笔画学会单位会员团体名单
中国工笔画学会为增强与地方各级工笔画学术团体的密切合作,进一步规范与地方工笔画学术团体的关系,以更好地促进交流、实现学术引领,共同推进当代工笔画发展,为民族文化复兴作出贡献,依据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工笔画学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核批准的《中国工笔画学会章程》,制定了《中国工笔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7月起正式颁布实施。
依据此管理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地级市相应的工笔画社会团体自由申报,于2021年11月13日经中国工笔画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正式批准以下团体为中国工笔画学会的单位会员(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级单位会员(共15个):
湖北省工笔画学会
湖南省工笔画学会
山东省工笔画学会
江西省工笔画学会
辽宁省工笔画学会
河北省工笔画学会
安徽省工笔画学会
福建省美协工笔画艺委会(原福建省工笔画学会)
海南省工笔画学会
贵州省工笔画学会
重庆市工笔画学会
四川省工笔画学会
甘肃省工笔画学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笔画学会
黑龙江省工笔重彩画研究会
二、地市级单位会员(含副省级,共12个):
青岛市工笔画学会(副省级)
成都当代工笔画研究会(副省级)
沧州市工笔画学会
威海市工笔画学会
亳州市工笔画学会
三亚市工笔画学会
银川市工笔画学会
锦州市工笔画学会
东营市工笔画学会
本溪市工笔画学会
营口市工笔画学会
深圳市工笔画学会
以上各团体享受中国工笔画学会相应级别的单位会员待遇,遵守《中国工笔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工笔画学会
2021年12月13日